宁德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
宁教发〔2019〕 29号
作者:- 来源:宁德市教育局 2019-09-12 09:02:56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校外
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闽教发〔2019〕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补充完善设立审批清单,将开展非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审批监管;对符合办学条件的要加快审批进度,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宣传、收退费管理以及学科类培训备案公示等办学行为。
二是各地要切实用好“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实行黑白名单制度,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完善风险防范措施。
三是各地要督促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从严查处在职中小学公办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四是各地要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协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各自职责,加强联动执法,提升综合治理实效。
附:《福建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
构发展的通知》(闽教发〔2019〕57号)
宁德市教育局
2019年9月3日
附件下载
上一篇: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 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下一篇:没有了
热门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