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农有道

作者:新农      来源:原创      2020-12-31 11:21:36

  王符曰:“一夫不耕,天下受其饥;一妇不织,天下受其寒。”足见农业对社会发展的重大影响。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从立国的根本而言,解决人的温饱问题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然而,农业面临着许多问题值得我们重视,比如种子问题、耕地问题、农民的积极性问题、市场的稳定性问题、环保问题等。农业已经不再是传统的粗放生产方式,而是一个系统综合的精细化生产流程。

  首先,兴农有许多门道。首先要重农。《吕氏春秋》有言:“古先圣王之所以导其民者,先务于农。”《后稷》还说:“所以务耕织者,以为本教也。”农业社会,天子亲自带领诸侯耕田,率领人民求实。现代社会同样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农业系着粮食安全,担着国家稳定的重任。在2020年12月28日至29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看,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看,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战略基点放在扩大内需上,农村有巨大空间,可以大有作为。”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县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三农’工作上,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其次,兴农还要助农。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不能光喊口号,要用切实的举措帮扶农民。有的农民容易因病致贫;有的农民异地搬迁后,耕地和居住地距离太远,生产不方便;有的农民缺乏科技支撑,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没有保障。持续关注和帮助农民,关键在合理规划产业,提前谋划助农新招。要使解决“三农”问题各项措施的落实成为常态化。要实现真正的助农,还要帮助农民处理好市场关系,让产品卖出好价格,不滞销。

  第三,兴农更要护农。中国农村人口基数大,在新的发展格局中,农村依旧是生力军。要保护农民的积极性,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问题的重要论述,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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